各有关二级学院:
根据苏教学函〔2021〕5号关于评选2021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要求,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省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发动
各二级学院要根据省教育厅、团省委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广泛宣传,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了解有关政策和要求并参与评选。
二、评选推荐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在学校党政领导下进行,由学生工作部门和团委共同负责。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经班级提名、院(系)考察审核(“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各学院不可兼报限报一人;“优秀毕业生”各学院推荐一人),并在系部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送学校,学校依据相关评选办法,组织评选,择优确定推荐名单。省级先进班集体由各二级学院择优推荐,每个学院推荐一个班级,同时要在系部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学校开展评选;学校评选重点审查其资格条件和推选程序,同等条件下择优选择。校党团组织和行政领导审核确定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三、相关要求
1.评选、推荐要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不可兼评。
2.所有参评项目要规范填写推荐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按照时间要求统一上交学工处。
四、上报时间
4 月1日前,各学院报送推荐省表彰的“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推荐表及相关佐证材料。4月30日前,各学院报送推荐省表彰的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表格同时报送学工处徐润生老师。
学工处
2021年3月22日
附件1: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附件2:江苏省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附件1
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姓 名 | | 性 别 | | 民 族 | | |||||
政治面貌 | | 出生年月 | | |||||||
所在学校、年级及所任职务 | | |||||||||
主 要 事 迹 | | |||||||||
学 校 意 见 | | |||||||||
省 教 育 厅 意 见 | | 团 省 委 意 见 | |
备注:学校填写意见应明确同意作为“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或“省级优秀毕业生”表彰。
附件2
江苏省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所在学校、系、年级、班级 | | |||
主 要 事 迹 | | |||
学 校 意 见 | 学校盖章 | |||
省 教 育 厅 意 见 | | 团 省 委 意 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