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组关于做好2020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的通知

发布者:黄清站发布时间:2020-07-14动态浏览次数:301

学生管理办公室、团总支

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2020年暑期及秋季学期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体艺函[2020]5号)的通知精神,及学院2020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的要求,现就学工组暑假及秋季学期开学期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复杂性、严峻性、重要性

当前,境外疫情蔓延势头仍未得到有效遏制,国内部分地区出现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暑期放假和秋季开学期间,各学生管理办公室、团总支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复杂性、严峻性和长期性,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持续巩固防控工作成效,抓好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

二、开展好宣传教育活动

   1.各系部、团总支,各班级、团支部要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家长进行当前疫情形势、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个人防护知识的再宣传再教育再强调。通过系部微信公众号、QQ群、微信群等多种平台继续推送《大专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学院学生返校指引》等相关内容,引导师生掌握防控措施和政策规范,同时加强本人和家人个人防护,保持“一米线”、勤洗手、多通风、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2.通过电话、微信、QQ、短信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学生家居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情况,指导家长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与交流,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切实做好受疫情影响较大学生的心理疏导和关爱帮扶工作。学工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通了咨询热线,随时接受学生咨询。

3.召开专题安全视频会议,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一是关于暑期防诈骗、防溺水、用电安全、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教育;二是网络安全舆情引导,发挥辅导员、班主任、学生管理群体作用,利用网络平台,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学生恪守道德要求,树立新风尚;开展好学生对疫情的心理疏导工作;完善全院学生的有效信息,对网上活跃的学生要重点把握。任何学生不得随意转发不良信息,不得随意传谣、造谣。

三、做好暑期留校学生防控工作

目前,除了参加技能竞赛的学生之外,没有其他留校学生。技能训练的学生不再统筹安排,因训练时间长短不同一,在教学部门的指导和安排下由各系部安排固定人员具体负责,防控工作要求如下:

1.严格信息报送和值班制度。集训学生要按照防控工作的要求,落实24 小时值班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系部负责安排固定人员负责值班,保证疫情防控体系正常运转。遇突发事件要按应急处置程序及时处置上报。

2.持续加强校园管控。校园继续实行相对封闭管理,坚持“非不要不外出”要严格留校学生体温一日三检、外出请假审批制度,落实常通风、勤洗手、不扎堆、分散就餐、“两点一线”往返实习点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做好学习生活服务保障工作。 教室、宿舍、实训车间消毒、通风记录按照要求填写。

四、加强学生居家生活指导

1.落实暑期居家学生防控要求。各系部要对学生暑期居家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统一部署要求,对春季学期未返校学生,逐人通知并督促落实。学生应向学校签订承诺书,承诺严格遵守各项防控要求。教育引导学生要减少不必要外出,原则上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确需离开居住地的,须向学校报告时间表、路线图。

2.春季返校学生还要制定“一人一档”信息台账,对学生离校前进行专题教育,告知返程防护措施和暑假居家疫情防控要求,确保返程学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

3.要指导做好离校学生的家庭教育与沟通。及时通过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短信提醒等方式向学生、家长发送风险提示或安全预警,加强防疫、防溺水等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要健全家校联动机制,加强辅导员与家长的联系沟通,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针对出现的问题,共同做好心理咨询和疏导工作。

五、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7月14日起,每天9:00之前正常在学工管理微信群报送学生情况,无异常也要报告;自学生离校之日起,每天一次正常在群里报送体温情况,有异常当天务必写出说明。

六、其他相关要求及说明

1.各学生管理办公室、团总支要持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工作。2020年秋学期开学相关要求在开学三周前另行通知。

2.全校以班级为单位召开专题疫情防控和暑期安全视频班会,对学生进行专题防控和安全教育,7月20日前完成,总结材料于7月22日前报送学工处。(2020届毕业班不做要求)

3.学工处开通24小时心理热线以及网络心理辅导服务,定期推出心理健康教育专题。

学工处心理咨询中心24小时心理咨询热线

手机:19826020137(徐老师)

学工处心理咨询中心24小时在线QQ

QQ:1433803190(张老师)

QQ:759395383(徐老师)

学工处心理咨询中心微信预约二维码

4.学工处资助中心随时为家庭困难学生开通咨询服务热线,相关资助问题及时与资助中心联系,电话:15152150993,051687815092,联系人:张老师。

5.即日起,学管主任(常驻领导)每天9:00前坚持在学工管理微信群报送学生情况,特殊情况需要说明材料。

6.贾汪校区老生开学时间:五年制高职9月5日报到,三年制中职9月6日报到,云龙校区老生9月7日报到,请通知同学们提前14天做好返校准备,具体要求同春学期开学相关要求。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