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加强教育资助工作的意见》(苏财教〔2016〕15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院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以及三年制专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资格审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时间、对象及条件
从2018年秋季学期起,对我院五年制高职的四、五年级以及三年制专科在籍学生,符合国家和扶贫办发布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并在省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的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免除当学年的学费。
二、资助经费及提取规定
学费免除的经费由学院支出,所需资金从生均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等经费中统筹安排解决。学院将按照省相关文件规定,足额提取资助经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1.各系要按照文件精神,以省资助系统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资助数据库提供的学生名单信息(附件1)为准,比对并核实学生扶贫手册及相关信息,具体如下:
(1)根据名单核对学生是否持有当地扶贫办颁发的《扶贫手册》,手册上必须加盖当地扶贫办公章,户名必须是学生本人或者其父母亲的,祖父母的不算。
(2)根据材料审核情况以及学生在校表现情况填写《2018年秋学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表》(附件2)。
2.各系要重视建档立卡减免学费工作,加强宣传,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得到资助。
3.各系应尽快完成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资格审查工作,并将附件2于3月24日之前发学生工作处。
联系人:张立鹏,联系电话:0516-87815082 。
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学生工作处
2018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