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校园欺凌等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5-25动态浏览次数:113

各学生管理办公室: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22号)精神,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增强学生纪律性,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构建安全、健康、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结合当前学校形势,经研究决定,自5月23日至7月3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生打架斗殴、校园欺凌等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专项整治打架斗殴行为

坚决打击校园打架斗殴等暴力行为,对于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出现的打架斗殴现象,予以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1.加强重点场所巡查。宿舍、厕所、操场等校园内公共场所是易发生打架斗殴的场所,各系部要加强重点时段巡查,划定责任区域,安排值班人员定点、定时巡查。  

2.加强重点人群排查。与闲杂人员联系较多的学生及班级的问题学生容易发生拉帮结派、打架斗殴、以强欺弱等现象。

(二)专项整治不文明言行

学校提倡学生注重文明礼仪,努力提高个人情商,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因此,对于校园不文明言行予以惩戒。

1.拒绝脏话,打击脏话。对说脏话的学生进行通报批评,扣行为学分,施以教育和惩戒。

2.弘扬文明、提高修养、展示教养。表彰语言美、行为美的高素质学生,树立榜样。

二、落实措施

(三)多举措加强校内整治,完善落实措施  

1.各系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2.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向全系学生公布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3.各系利用晨会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

4.各系利用班主任例会组织班主任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5.组织学生签订承诺书。学工处统一印发学生承诺书,各系部组织学生认真学习,而后让学生签订承诺书,承诺书要一式两份,班主任和学生各一份。  

6.组织一次安全排查。掌握携带管制刀具、有打架斗殴苗头等问题具体情况,建立重点学生名单,必要时请保卫处配合处理。 

7.加强值班及常规检查。学校成立以保卫处、学工处及相关职能部门为主的专项整治常规督查小组,检查各系部活动开展情况及值班情况;各系部值班人员按照要求定时、定区域巡查,做好管制刀具的安检工作、重点区域的巡查工作、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8..实施专项整治周工作报告制度。

(四)保卫处加强门岗外来人员的严控,与公安部门联系,配合搞好此次活动。

(五)自查和总结

1.各系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2016年7月10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并报学工处。

2.学工处、保卫处组织督查组对各系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三、奖惩

学校对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效果实行奖惩制度。

1.打架事件:专项活动期间,学生打架事件将从严从重处理,凡是聚众斗殴或者给对方造成身体红肿、淤青等轻微伤害的,给予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勒令退学)处理;造成骨折等严重伤害的,一律开除学籍。

2.以大欺小、倚强凌弱:专项活动期间出现类似行为,视情节轻重主要责任人至少留校察看,参与者至少记过。

3.不文明行为:全校师生共同监管,发现说脏话现象,第一时间制止。活动期间凡有违反者,在校期间评先评优一律取消;班级出现三人次,取消班级年度评优。

(1)说话口头语、带脏字:第一次,警告处分,扣行为分30分;第二次,严重警告处分,扣除行为分50分;第三次,记过处分,扣行为分100分;第四次,留校察看处分,扣行为分200分,第五次开除学籍,每次违犯均执行训导。 

(2)辱骂他人:第一次,警告处分,扣行为分50分;第二次,记过处分,扣行为分100分;第三次,开除学籍,每次违犯均执行训导。辱骂师长,加重处罚。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