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荣获“江苏省资助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8-27动态浏览次数:1170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表彰全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苏教助[2011]11号)精神,江苏省徐州机电工程高等职业学校被评为“江苏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  自2006年以来,江苏省徐州机电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成为国家资助助学政策实施单位,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等上级部门关于学生资助工作文件的精神,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实施了以校长牵头,分管领导主抓,学保处和各系部具体负责的办法,确保了学生资助工作落到实处。
      2010年12月,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成立了“江苏省徐州机电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管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学费发放、困难学生伙食补贴发放、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和发放等工作。资助管理中心由学保处牵头,各系部安排专人负责,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确保了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享受对象一个不多、一个不漏、一个不错;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做到了公平、公开、公正。
      学校资助管理中心以国家、教育厅、财政厅等上级文件为依据,按要求、及时地将国家助学金准确无误地发到每位学生卡中,确保工作开展正常有序。同时,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系统数据录入无差错,学生资助金发放工作效率保质保量,工作绩效评价结果优秀。2011年5月,被评为“江苏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11年6月21日,在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东岩的带领学保处主任李志浩、财务处主任徐健康、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老师黄清站等前往中国矿业大学参加了江苏省教育厅召开的全省学生资助工作暨先进单位表彰网络视频会议。表彰会上,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张光明副主任发表了讲话,他首先肯定江苏学生资助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希望我省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乘本次会议的东风,把我省的学生资助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省教育厅沈健厅长强调,学生资助工作是党和政府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做出的重大决策,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落实学生资助工作的各项重点任务,不断开创全省学生资助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