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纪念“12.9”学生运动80周年师生歌咏比赛的 通知 各车间工会、学生管理办公室、系部团总支: 今年是中国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12.9”学生运动80周年,抗日战争是中国近百年历史上第一次取得胜利的民族解放战争。为让全校师生从悲壮的历史中吸取革命先烈伟大的精神力量,传承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永葆中华民族团结统一奋斗进取的强大力量,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将举办“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歌咏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铭记历史教训 传承民族文化。 二、比赛时间:12月9日 三、比赛地点:文化中心 四、比赛要求 1、教工以基层工会组队参加,人数较少的单位联合组队参加,参赛队人数不得低于本单位总人数的80%,每队不少于40人。(学生不得参与) 2、学生参赛队预赛时以班级为单位组队参赛。决赛时以系部为单位组织学生参赛,班级可联合组队参赛(每个参赛队组成不得超过三个班级)人数不得少于60人,最多不超过100人。 3、领唱、合唱人员不得外请。 4、各系部选拔决赛学生参赛队名额分配如下(暂定):机械工程系3个参赛队、数控技术系3个参赛队、信息工程系3个队参赛队、安全工程系3个参赛队、电气工程3个参赛队、汽车工程系2个参赛队。 5、比赛歌曲以当代歌颂党、歌颂祖国、创建文明和谐为主题。以合唱为主要形式,鼓励以自制节目形式参赛。 6、参赛队必须排练演唱3首歌曲(必唱曲目《国歌》、比赛曲目两首)。 7、鼓励创新,鼓励表现形式的多样性(如配以朗诵、舞蹈等)。 8、两首参赛曲目总时长不得超过12分钟(包括上下场时间)。 9、参赛队指挥均为我校在校师生,不得邀请校外人员参与比赛。 10、11月24日之前教工参赛队以基层工会为单位,将参赛报名表上报校工会。学生参赛队以系部为单位将参赛报名表上报校团委、学工处。 11、比赛时采取抽签的方式决定参赛队上场顺序。 三、奖项设置 大赛按参赛队进行奖励,设学生组和教工组,教工组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 3名;学生组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最佳指挥奖:2名(教工组和学生组各评选一名)。 四、评分原则 1、歌曲主题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演唱不超时。 2、合唱人数符合规定,队员排位整齐有序,进、退场秩序良好。 3、演出服装整齐统一,精神饱满、积极乐观、保持良好台风。 4、演唱时,声音宏亮协调,音准节奏准确,声情并茂,吐词清晰,主次声部没有走音现象,强弱对比得当。 5、合唱歌曲有一定难度,能体现一定合唱艺术性,有感染力。 6、指挥手势准确,节奏准,姿势优美。 五、记分方式 1、比赛采取百分制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记分办法。 2、比赛采取表演和演唱相结合的记分方式,加总分并取平均分的记分方式。 六、大赛日程安排 日 期 | 活动进程 | 负责单位 | 11月24日晚上7:00-9:00 | 学生队预赛 | 安全工程系 | 11月25日下午4:00-6:00 | 学生队预赛 | 电气工程系 | 11月25日晚上7:00-9:00 | 学生队预赛 | 机械工程系 | 11月26日下午4:00-6:00 | 学生队预赛 | 数控技术系 | 11月26日晚上7:00-9:00 | 学生队预赛 | 信息工程系 | 12月1日上午10:00 | 比赛抽签 | 校工会、学工处、团委 | 12月1-8日16:00-21:00 | 排练 | 校工会、学工处、团委 | 12月9日下午4:00-5:30 | 教工队比赛 | 校工会、学工处、团委 | 12月9日晚上7:00-9:00 | 学生队比赛 | 校工会、学工处、团委 |
希望各单位认真落实此项工作,积极组织报名和训练,师生歌咏比赛的圆满成功。 附:1、歌咏比赛报名表 2、歌咏比赛评分标准 校工会 学工处 团委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歌咏比赛报名表 单 位 | | 负责人 | | 单位/班级 | | 指 挥 | | 其他形式 | | 参赛人数 | | 参赛曲目 | 一、必选曲目: 1、教工必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2、学生必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二、限选曲目: 1、 2、 | 其他要求 | | 备注 | |
歌咏比赛评分标准 序号 | 项目 | 标准 | 分值(100分) | 得分 | 1 | 内容 | 符合参赛主题要求。 | 5 | | 2 | 难易程度 | 合唱队参赛歌曲难易程度。 | 10 | | 3 | 人数及队形编排 | 人数符合参赛要求,队形编排新颖。 | 5 | | 4 | 服装 | 参赛队员服装统一整齐,参评分数。 | 10 | | 5 | 音乐表现力 | 参赛队合唱的音乐表现力。 | 10 | | 6 | 合唱形式 | 合唱形式多样,如男女分声部、齐唱、轮唱、重唱、领唱、朗诵、伴舞等。 | 30 | | 7 | 音准节奏 | 参赛队所演唱歌曲的音准及节奏正确。 | 10 | | 8 | 指挥 | 合唱队指挥的处理技巧、临场表现。 | 10 | | 9 | 精神面貌 | 参赛队员的参赛积极性及整体精神面貌表现。 | 10 | | 注:最高分不得高于98,最低分不得低于80,参赛队的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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