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级、21级大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闵友付发布时间:2022-09-13动态浏览次数:49


学院

秋季是各类精神疾病和心理疾病的高发季节,也是心理危机事件的多发期,为做到各类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有效干预,确保在校大学生的身心健康维护校园稳定,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于9月份开展大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22913----916

二、排查范围

20级、21级全体学生

三、排查对象

1.在心理健康普测中筛查出的“重点关注”学生;

2.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心理疾病史的学生;

3.遭遇突发创伤事件,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家人发生意外伤亡,经济状况发生变化,或转专业不成功的学生;

4.患有或曾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如抑郁症、强迫症、焦虑症、双相情感障碍、精神分裂症等;

5.正在服用精神类药物控制病情以及曾患心理疾病休学、病情好转又复学的学生;

6.学习压力过大而出现心理异常的学生,如:学习困难学生;

7、不能顺利毕业者(如未获得足够学分无法毕业、毕业设计无法顺利完成,因受处分无法获得毕业证等等)。

8不愿意离校实习,对实习单位地点工资表现出了较大心理压力和消极(负面)心理反应者。

9、近期出现情感或恋爱危机者。

10、其他不明原因,情绪和行为出现重大变化或异常者。

四、排查工作安排

1.高度重视。辅导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当面交流或QQ等线上渠道、全方面了解学生心理动态。确保排查全覆盖,无遗漏,准确掌握相关信息,规范记录;

2.严格保密。尊重学生隐私,为学生保密。

3.有效排查。对既往心理普测和心理排查结果中的重点关注学生,要进行一对一有效沟通,了解学生真实的身心状态。对心理疾病治疗和服药期间的学生,要加强与家长沟通和联系,关心学生治疗进展和康复情况。

4.结果报送。通过排查发现存在心理异常或可能出现心理危机的学生,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填报《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记录表》(见附件),于2022610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759395383@qq.com

5.汇总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对各学院上报的可能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情况进行汇总,协助学院对学生心理问题的严重程度和心理状况进行诊断、评估和干预,并对其后续心理辅导和治疗提出专业性指导建议。

学生工作处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2912

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大学生

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记录表

二级学院:         填写人:         编号:

1学生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生源地


年月


学号


年级


学院


联系电话


2学生基本家庭状况

姓名

与学生关系

年龄

受教育程度

职业

月收入

























  1. 学生成长经历

抚养其长大的人


近的人


父母双方家族三代内有无型案例




学生成长过程中有无重大事件发生

有无就诊专科医院,有无相关诊断:






4危机情况介绍

 (症状表现、起因、过程、情绪及其它状况,所在学院辅导员或学生采取哪些措施)







5、二级学院老师谈话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内容及谈话人等

6、目前有无专科医院诊断

7、学院干预措施:(是否联系过父母、父母是否来陪伴学生并带去医院检查等)






8中心干预措施